更新时间:2024-01-30 09:00:41
深交所1月29日下发关于对*ST东洋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湖南优禾”)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行者资本”)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根据*ST东洋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年3月30日,湖南优禾致函*ST东洋,表明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改善,湖南优禾一致行动人神州行者资本计划自2023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ST东洋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增持平均价格不高于2元/股。该函件由湖南优禾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行者资本共同签署。
根据*ST东洋2023年8月9日披露的公告,湖南优禾再次致函*ST东洋,表示由于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恶化、资金占用余额持续增加、股价未满足增持计划要求等原因,湖南优禾通过增持以谋求公司控制权,从而规范公司治理、挽救公司于危难的目标已无法实现,或者说即使通过增持实现上述目标,亦不具备商业价值,神州行者资本决定终止增持计划。该终止增持计划的事项于2023年9月11日经*ST东洋股东大会审议后未获通过。截至增持期限届满,神州行者资本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湖南优禾、神州行者资本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湖南优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神州行者资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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