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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进行收购时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永杉锂业间接控股股东被罚500万元

更新时间:2024-09-30 20:07:53

导读 永杉锂业9月30日公告,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由...

永杉锂业9月30日公告,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由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杉杉控股持有吉翔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30%,继续进行收购时,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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