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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飞凯材料及时任总经理等被通报批评

2024-09-13 16:00:54 来源: 用户: 

深交所9月13日公告,对飞凯材料、时任总经理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曹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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