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9 21:00:26
海王生物7月29日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8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发行对象为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新集团”),发行数量为2亿股。
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王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7月28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王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15,734,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丝纺集团,占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48%(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同日,丝纺集团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思民、张锋、王菲签署《放弃表决权协议》,约定海王集团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00,710,328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74%)对应的表决权;约定张思民放弃其持有的公司3,401,733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对应的表决权;约定张锋放弃其持有的公司1,331,093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5%)对应的表决权;约定王菲放弃其持有的公司32,900股股份(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2%)对应的表决权。上述表决权弃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日起长期有效,直至丝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高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5%以上之日。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公司已完成119,7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回购注销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631,123,257股。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表决权后,丝纺集团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及表决权,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丝纺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丝纺集团取得公司控制权后,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丝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增至935,734,800股,约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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