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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再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结合2023年业绩说明是否对节能铁汉存高度依赖 客户关系是否可持续

更新时间:2024-02-07 16:00:57

导读 深交所2月7日下发关于对*ST美尚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09亿...

深交所2月7日下发关于对*ST美尚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09亿元至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亿元至-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亿元至-8亿元;预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500万元至17,500万元。深交所于1月30日发出关注函,公司于2月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显示,公司判断不存在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

《回复公告》显示,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20MW光伏发电项目样板段(以下简称“样板段项目”)预计确认收入10104万元,其中建安收入6575万元、光伏设备购置3528万元。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显示,公司与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衡南县江口镇同福村2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中标价8,2850万元。《回函公告》显示,公司对光伏产品销售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有关产品发货指令由公司做出,供应商根据公司指令发货至施工现场。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发电项目的具体进展,样板段项目与发电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公司是否作为同一主体与业主方签署相关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说明样板段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签署时间、金额、约定工期、采购施工内容及付款条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工或者设备交付安装日期、配备的人员数量、施工进度等说明与公司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是否匹配、合理,是否与业主方及第三方监理等出具的履约进度是否一致;说明公司光伏产品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成本情况,采用总额法确认的合规性,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成本金额和具体构成,截至目前公司回款情况。

同时,关注函还指出,《回复公告》显示,2023年下半年公司与节能铁汉签署多份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合计475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收入3,3556万元,回款金额1177万元。

关注函要求公司按合同补充说明获取节能铁汉业务订单的方式、过程,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等竞争方式获得,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不同项目毛利率水平说明认定各项合同价格是否公允的判断过程及依据,并结合各项合同实际开工日期、配备的人员数量、施工进度等说明约定工期未半公司即能确认大部分收入的合理性,与公司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是否匹配、合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结合2023年度业绩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对节能铁汉存在高度依赖、客户关系是否可持续,公司、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股东、董监高,及前述主体中自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与节能铁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合作或者关系。

此外,关注函还指出,《回复公告》显示,公司生态产品、苗木及其他销售收入17772万元。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相关客户购买相关产品的使用用途、是否为产品终端用户,并核实公司、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股东、董监高,及前述主体中自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与相关客户及终端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合作或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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