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9 06:02:16
森源电气12月8日公告,原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森源集团”)于2022年2月2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森源集团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23年12月8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向森源集团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森源集团因操纵森源电气股票,证监会决定:对森源集团操纵森源电气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7,756,2282元,并处以307,756,2282元罚款;对楚金甫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杨合岭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崔付军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孙威威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前述对原控股股东森源集团的行政处罚,与公司现控股股东无任何关联,森源集团目前仅持有公司6,005,3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5%,上述被处罚的相关人员目前均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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