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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三季度财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华立股份及时任财务总监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更新时间:2023-09-06 23:01:04

导读 上交所9月6日下发关于对华立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2...

上交所9月6日下发关于对华立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2年,公司部分贸易业务的交货模式改为由公司委托供应商直接向客户交货,公司在向客户交货前短暂性取得货物控制权,公司初步判断在该业务中公司因承担了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及拥有自主定价权,因此在财务账务处理中采用了总额法确认收入。2022年审计期间,经公司对此类贸易业务的实质重新判断后,将2022年度上述委托供应商直接交货给客户的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因此对2022年一季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调减营业收入1690.72万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28%;2022年半年报调减营业收入84175万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225%;2022年三季报调减营业收入09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157%。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报告期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事项采取恰当的会计处理,并在定期报告中客观、准确地披露。公司未对部分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导致2022年前三季度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卢旭球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卢旭球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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